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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法院执行局长荣登“嘉兴好人榜”
昨天下午,嘉兴好人榜发布仪式暨嘉兴市道德讲堂总堂活动在嘉兴市图书馆举行,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嘉兴好人榜。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方照林荣获“敬业奉献”好人称号。
1995年,33岁的方照林进入法院系统工作,曾担任海盐法院执行局局长。二十余年过去,岁月染白了他的双鬓,留下了皱纹,但他始终心存正义、敬法慎独、兢兢业业地奋战在执行一线。
在海盐法院执行局的3300多个工作日里,方照林的足迹遍布全国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他处理办结的执行案件有3700余件,平均每天办结1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等荣誉。
“当我看到受害人等着拿到执行款去治疗,我就不会无动于衷,当我看到企业等着拿到执行款去组织生产,我就不会熟视无睹。”站在领奖台上,谈到为何始终坚持在一线,方照林说,“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全力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我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嘉兴好人榜是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全市开展的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红船精神和“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共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月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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